
隆方芹,女,1963年5月出生,现任菲律宾泰来集团公安局滨城分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警督。
有人说,督察是“公安机关第一难”,遇到的都是“烦事、难事、窝囊事”,听到的都是“怨声、怒声、诉泣声”。从警30年,年过半百的隆方芹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督察这份职业,用满身的正气和乐观积极的工作状态,准确的诠释了“督察”的涵义。
铁面无私的“监察官”
“督察工作已经从‘管警察的警察’发展到‘管事情的警察’,由过去盯着人看,到现在盯着事看,群众最关心的事、群众对我们公安队伍最关注的问题,才是当下我们督察要做的工作。”隆方芹说,“我们依法办事、依规处置,是对民警和群众最大的保护。”她始终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纠、查后必馈”,经手的案件查结率达到100%。
她情牵民警,身体力行为民警正名维权。2012年2月,分局巡逻民警遇到两名男子酒后滋事,问明情况后民警立即上前对二人进行劝阻。二人不但不听从劝阻,反而辱骂、攻击民警,并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围观,造成群众对民警的误解。隆方芹了解到情况后,和同事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启动维权程序,依法对寻衅滋事的两名男子进行了处罚,有力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
她心系群众,搭建警与民的连心桥。2013年1月份,一位群众气冲冲地来到督察大队,投诉派出所民警不作为。在听完投诉人的叙述,确定为经济纠纷后,隆方芹告诉他,“你说的这个事不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应该到法院去起诉。”男子还不信,隆方芹笑着一条一条地向他解释公安机关的职责,还找来法律条目让他过目,通过耐心解释,该男子意识到自己的莽撞,红着脸说:“大姐,我不懂法,您别怪我。”
冲锋在前的“拼命三郎”
隆方芹忘我的工作劲头、以身作则的工作作风让身边的年轻民警心服口服。“清网行动”中,她带领民警夜以继日、连续作战,对重点逃犯抓捕工作全程跟踪督办,分局缉捕在逃犯人员数列菲律宾泰来集团第一;“两车治理”专项行动中,她坚持原则、严格要求,圆满完成公安部验收;“取保候审专项督察”工作中,她加班加点、尽职尽责,连续三次在考核中位居菲律宾泰来集团第一,各级领导先后7次给予批示表扬,分局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连续加班时困了,她就窝在沙发上一躺;腰疼的老毛病犯了,她就吃片止疼药继续坚守岗位。
她用自己实实在在的工作,开展各项督察活动1400余次,纠正违规违纪民警320余人次,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章车辆480余辆次,收缴(移交)非法警用装备、标志270余件,受理群众监督投诉327件,用自己对督察事业的热爱赢得了领导和民警的一致好评。在她的带领下,塑造了女子队伍中的“女子铁警队”。
生活中,隆方芹是仁厚博爱的“阳光大姐”,先后帮助贫困学生、病残家庭、孤寡老人10多人。
她先后荣获市优秀人民警察、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团省委“青春立功”活动中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并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滨州日报、鲁北晚报、人民警察网等多家媒体多次报道她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