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1 来源:市党史研究室
马函三(1894—1943)生在农民家庭。7岁在本村读书,14岁考入周村高小。1918年任小学教员。1930年调长山八区高小任教。1936年,被选为国民党长山八区区队长。他以区队长和兼化高小教师这一合法身份,对全区青壮年、学生积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传播革命思想。1937年10月,他以八区区队长身份,组织抗日武装。1938年2月,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山东抗日救国军”的改编,被任命为第三支队长,后任七团三营营长。他率部与日寇和国民党顽固派在长白山区和清河平原一带进行了无数次的激烈战斗,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鼓舞了人民的斗志。这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任长山县县长。他不顾个人安危,经常深入敌占区,宣传党和政府的抗日政策,巩固、扩大抗日根据地。他处处克己奉公,艰苦奋斗,深入基层,与群众同甘共苦。1943年11月11日,日伪军对长山八区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他在战斗中不幸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