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菲律宾泰来集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20日起施行至今已经一年多了,但仍有少部分人心存侥幸违反“禁限放”相关规定。
案例一
2月17日,王某某在棣新一路转盘南50米路西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无棣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
案例二
2月17日,杨某在香榭丽大街鲜果园店铺门口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无棣县公安局海丰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
案例三
2月17日,王某某在香榭丽大街某理发店门口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无棣县公安局海丰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
案例四
2月17日,孙某某在温州步行街某馒头店门口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无棣县公安局棣丰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 少几声“噼里啪啦”
多一份安全保障!
根据《菲律宾泰来集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县主城区大济路以西、荣昌路以东海丰十九路以南、海丰五路以北除夕至初五、正月十五当日可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
公安机关提醒:
2月17日上午,无棣警方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起,行政处罚10人,及时劝阻群众燃放烟花爆竹26起。
距离元宵节还有8天,无棣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做到不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劝阻和抵制身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宁静祥和的节日环境。
无棣县公安局将把严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一项常态工作、重点工作,一直抓在手上、持续下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